
洛陽重點產業展會補貼標準提高
今后,在我市成功舉辦具有一定規模、能帶動重點產業發展的展會,將獲得更高標準的專項資金補貼。其中,室內展臺搭建面積1萬平方米,可獲補貼50萬元。
市會展辦相關負責人介紹,今年,為支持會展業發展,根據新修訂的《洛陽市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》,我市將繼續安排專項資金,補貼重點展會,且標準有所提高。
●金額
每年預算專項用于扶持我市會展業發展的資金為500萬元(不含引進專業展會費用),主要支持在我市城市區專業性場館成功舉辦的、被市會展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為市重點扶持展會項目的。
●使用范圍
重點展會補貼對象為:在我市成功舉辦的、具有一定規模的、活動時間3天(含)以上、持續性強(能夠落戶洛陽的)、能帶動重點產業發展的展會。
重點產業包括:先進裝備制造業、新材料產業、高端石油化工產業、電子信息產業和旅游產業“五大主導產業”;機器人及智能制造業、新能源產業、生物醫藥產業、現代物流業、電子商務業、金融業“六大新興產業”;文化產業、科技服務業、牡丹產業、健康養老產業、特色高效農業“五大特色產業”。
●補貼標準
室內展出面積為7000至1萬平方米的,每平方米補貼40元;室內展出面積在1萬平方米(含)以上的,每平方米補貼50元,每平方米補貼標準比原來提高20元。室外展出面積按照室內補貼標準的50%給予補貼。
重點展會補貼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執行,同一項目單位同年舉辦的同類展會只享受一次補貼。在洛陽市區專業場館每年舉辦5000平方米以上展會活動達20場,其中新引進外地展會活動不少于2場,給予10萬元的獎勵。
●資金申報
申報重點展會補貼的單位應在展會結束后15日內向市會展辦提交相關申報材料。每個展會只能由一個承展單位負責申報。
項目單位在每年12月底前將下年度展會計劃報市會展辦,次年6月底前可補報一次。對臨時提出的、確需市政府支持的展會項目,由項目單位提交書面申請和展會相關材料,經市會展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,可給予展會補助。